忽然醒起今日係我和某某分手一周年記念日…
忽然醒起今日係我和某某分手一周年記念日…
嘩…真係光陰似箭…
去年今日…本約好了某某和我媽媽吃飯慶生辰…
結果…
(閱讀全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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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別的地方轉貼的…
我們不應該常常想著自己有什麼做得不夠好了,對方就會離開自己。不是的,不會這樣的。如果是這樣的話,我們就是愛某一類型的人,而根本不是愛某一個人了。
無疑,最初喜歡一個人的原因,很重要的因素是他具備我喜歡的條件。但真的愛上他以後,他的條件就再不會是愛與不愛的重點,這時候第一要緊的是:你是你。因為我愛的已是你,而不是你這類型的人。你,是世上沒有任何人能取替的。
愛 某類型的人與愛一個人的分別是。愛某類型的人,若一個人具備了我所愛的條件,我就會喜歡他,所以無論是甲、乙或丙,只要他符合這一切的條件,我就會喜 歡他。他到底是誰並不是要緊的事,最重要是他有條件;愛一個人是,他可以具備我所愛的條件,可是我愛的就只有他,就是有另一個跟他有相同條件,甚至一模一 樣的人出現,我都只會愛他。人會成長,人總會變,人可以變差,也可以變好,如果只是愛某一類型的人,那麼他就註定永遠得不到長久的愛,因為當他原來所愛的 人改變了,他就不會再愛她了,他就要找另一個能符合條件的人。
一 聽就知道有問題了吧!這還算是愛嗎?愛一個人,是無論他以後變成怎樣, 都不會放棄他,他變得更好,就更愛他;他出問題了、失敗了、沮喪了、變得跟以前不一樣了,更要愛他,更要留在他身邊鼓勵他,以禱告和愛心把他挽回過來,告 訴他無論如何都不會離開他,而不是把他放棄,一走了之。真正愛一個人,是無論他變成怎樣,就是堅持愛他。
愛 是由喜歡慢慢昇華而成的。喜 歡是有條件的,因為某人某物具備吸引你的條件特質,所以你喜歡他。慢慢,當喜歡成為了愛以後,那些什麼特質,什麼條件,都不再重要了,因為愛就是要包容一 切,愛就是不可能有條件的。就像父母子女血脈親情的關係,難道父母可以因為子女不如他們所期望的就不愛,如他們期望的就愛嗎?不可能的事,無論你的子女是 怎樣的子女,你的父母是怎樣的父母,他們有多少你看不過眼的地方,你都得去愛,以愛心去包容。最壞的情況,除非他們都不愛你了,甚至令你受到嚴重的傷害, 你可以離開,但你仍然要愛。若有一天,他們覺悟了,他們希望重修彼此的關係,你一定要給他們機會,一定要回到他們身邊。
我 認為真正的 愛,本來就應該是這樣子的。有朋友說過,男女之間因為性格不合、意見不合等理由分手了,其實都只不過因為不夠愛對方。因為自己的想法比對方重要,因為自己 的喜好比對方重要,因為自己的理想比對方重要,因為自己的習慣比對方重要,因為自己的快樂比對方重要,因為自己不能從對方身上得到想要的東西,於是只好分 手了,因為愛自己比愛對方重要。
我們都很自私,因為我們都比較愛自己。
最完美的愛對我來說,是多一點對方,少一點自己,盡量為對方設想,如果雙方都能夠這樣,我相信他們一定能建立一份更和諧深厚的關係。
真正的愛是,我可以沒有了自己,卻不能沒有了你。